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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消音了。 因為實在很不爽。 每天有太多人餓死、被強暴、被謀殺, 我們還要自欺欺人的說世界很美好? 媽的你看清楚一點。 事實擺在眼前,我們固然要相信美好的未來, 但也不要漠視此刻已遍及的黑暗面有多麼廣大。 更不該袖手旁觀。
我小時候最怕的就是壞人,
後來我相信人性本善,
一定是有某種原因才會導致壞人的產生。
我無法接受媒體不斷報導誰又被誰怎麼殺了,
我無法接受就算是虛構的故事也好殘忍的兇殺,
反正有人被殺我就是不爽。
就像一護一樣他沒辦法保護人就是不爽。
無法阻止壞人的產生我就是不爽,非常不爽。
幹這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我還不知道,總有一天我會找到,阻止壞人產生的方法。
幹我所相信的正義始終存在,只是它一直在挑釁我們,為什麼好人會早死我還是不知道原因,因為輪迴嗎?
***
以下轉自http://www.wretch.cc/blog/trackback.php?blog_id=gohblog&article_id=4816167
「你」很重要
別說你不會遇到!
前一陣子在一本書裡讀到這樣一個令人怵目驚心的標題: 「別說你不會遇到」
內容說的是一九六四年發生在紐約的一個駭人的社會事件。這篇故事引起我的注意,主要是因為它提醒了行動的重要性,以下就是事件的發生經過:
珍諾維斯命案
一九六四年三月十三日,黑色星期五。凌晨時分的紐約皇后區,在酒吧擔任經理的珍諾維斯(Catherine Genovese)輪完夜班正要回家。她一人獨居,當晚照例將車開進附近的停車場,停好車,朝向公寓走去。時間是凌晨三點。她一下車就遭人尾隨,隱約可見是名形跡可疑的男子,她便向右轉走向街角的緊急報案電話。
不過,珍諾維斯終究沒能走到緊急電話。名叫莫里斯的男子,拿刀朝珍諾維斯背部猛刺,她轉過身,腹部也中刀。她渾身是血,大聲呼喊:「救命!他拿刀刺我,誰來救救我!」,案發地區住家密集,她一呼喊,燈光紛紛亮起,有人大喊:「放過那個女孩!」莫里斯跑開,身中數刀的珍諾維斯,勉強爬行到路邊,躺臥在一家書店門口。
莫里斯剛走回他的車,發現四周安靜下來,燈光也暗了,於是決定回頭完成他要做的事情。他換了頂帽子,潛行回到街上,找到捲縮在地上、渾身是血的珍諾維斯,繼續朝她猛刺,幾乎把她的脖子和陰道割裂。珍諾維斯再度尖叫求救,幾分鐘後,住家燈光再度亮起,莫里斯再度退卻,珍諾維斯設法爬進所住的公寓大樓裡。街道又陷入死寂,幾分鐘後,莫里斯又回頭找到她,再度逞凶施暴。她大聲呼救,但不久後只能發出微弱呻吟。
這起案件前後超過三十五分鐘,從凌晨三點十五分到三點五十分,歹徒三度施暴,每次珍諾維斯都尖聲呼救,幾分鐘後,附近住戶應該都聽見了,儘管他們開燈查看,甚至目睹事件過程,卻沒有人伸出援手。總共三十八名證人隔著窗戶。眼睜睜看著一名女子身中多刀,飽受凌虐。犯行結束後,終於有人打電話報警,不過受害女子已經身亡,救護車將她載走,當時凌晨四點,那些目睹一切的人又回房繼續睡覺,街上又回復寂靜。
「這些人不會下樓」!
珍諾維斯遇害的那個夜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在驚心動魄的35分鐘裡,目擊者內心如何掙扎取捨,沒有人說得清楚。除了珍諾維斯殘破的屍體、三十八名目擊者的極度驚嚇與社會至今仍然餘盪的譴責之外,歹徒莫里斯受審時說:「這些人不會下樓」。
這三十八名目擊者或許在他往後的人生中,都無法回答那一晚為什麼他們沒有下樓,但是學者的研究提供了解答。當時在紐約大學任教的兩位心理學者達利與拉丹設計了一個仿造珍諾維斯命案的實驗,實驗發現目擊者若超過四個人以上就不會有人主動採取行動,但若認為只有自己在場,沒有其他人知道危險的存在,85%的人會在三分鐘內採取行動(三分鐘內沒有採取行動者,也就不會再動作了)。
心理實驗告訴我們「責任分散」的作用加上對舉止得體的要求,讓人對某些生死攸關的情境視而不見。畢竟如果只有我大驚小怪,也許只是一場虛驚,那有多丟臉阿!
缺我不行!
沒有錯!就是因為多數的目擊者認為:「或許是一場虛驚」、「還有很多人都看到了」、「不缺我一人」,所以可以阻止的沒有被阻止,需要伸出援手的時候又遲疑了!
你以為缺你無所謂,但是事實是:你很重要!
當不幸事件發生,目擊者內心會焦躁、無助甚至懷疑並且不斷的交戰,但是請記得,最後讓這些阻力變成援助的就是行動!
心理學家達利與拉丹曾經提出過助人行為的五個階段,唯有完成最後的[行動]的步驟,你的正義感才真實地幫助了他人!
1. 察覺:你注意到有事情發生,而你可能幫得上忙
2. 理解:你認為有人需要幫忙
3. 責任:你自覺需要幫忙
4. 判斷:你決定要怎麼做
5. 行動:你採取行動
每年實際遭受性侵害的人數約有34300人
其中兒童就有19208人
80%以上的加害者都是熟人
每天有52名兒童被性侵害
每27分鐘可能就有一個孩子遭受性侵
我們知道要幫助受性侵的孩子,需要各方面的參與,才能及時發現並且及時幫助,不過要將性侵害的危害降到最低,除了大聲疾呼「缺你不行」之外,唯有你/妳自發地站出來說「缺我不行」才是成功的關鍵!
你願不願意站出來支持搶救受性侵的孩子?
你願不願意在發現孩子有不尋常的困擾時主動關心?
你願不願意呼籲周遭的人一同關心兒童保護的重要?
假如你願意,請加入我們的串連行動!
***
「All that is necessary for the triuph of evil is that good men do nothing.」
壞人能得勝皆因好人袖手旁觀。
媽的,你敢再袖手旁觀就給我試試看。
http://www.goh.org.tw/chinese/dandelion/2006/story/aboutus.html#donation
不知道怎麼幫忙就給我去捐錢↑
我小時候最怕的就是壞人,
後來我相信人性本善,
一定是有某種原因才會導致壞人的產生。
我無法接受媒體不斷報導誰又被誰怎麼殺了,
我無法接受就算是虛構的故事也好殘忍的兇殺,
反正有人被殺我就是不爽。
就像一護一樣他沒辦法保護人就是不爽。
無法阻止壞人的產生我就是不爽,非常不爽。
幹這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我還不知道,總有一天我會找到,阻止壞人產生的方法。
幹我所相信的正義始終存在,只是它一直在挑釁我們,為什麼好人會早死我還是不知道原因,因為輪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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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自http://www.wretch.cc/blog/trackback.php?blog_id=gohblog&article_id=4816167
「你」很重要
別說你不會遇到!
前一陣子在一本書裡讀到這樣一個令人怵目驚心的標題: 「別說你不會遇到」
內容說的是一九六四年發生在紐約的一個駭人的社會事件。這篇故事引起我的注意,主要是因為它提醒了行動的重要性,以下就是事件的發生經過:
珍諾維斯命案
一九六四年三月十三日,黑色星期五。凌晨時分的紐約皇后區,在酒吧擔任經理的珍諾維斯(Catherine Genovese)輪完夜班正要回家。她一人獨居,當晚照例將車開進附近的停車場,停好車,朝向公寓走去。時間是凌晨三點。她一下車就遭人尾隨,隱約可見是名形跡可疑的男子,她便向右轉走向街角的緊急報案電話。
不過,珍諾維斯終究沒能走到緊急電話。名叫莫里斯的男子,拿刀朝珍諾維斯背部猛刺,她轉過身,腹部也中刀。她渾身是血,大聲呼喊:「救命!他拿刀刺我,誰來救救我!」,案發地區住家密集,她一呼喊,燈光紛紛亮起,有人大喊:「放過那個女孩!」莫里斯跑開,身中數刀的珍諾維斯,勉強爬行到路邊,躺臥在一家書店門口。
莫里斯剛走回他的車,發現四周安靜下來,燈光也暗了,於是決定回頭完成他要做的事情。他換了頂帽子,潛行回到街上,找到捲縮在地上、渾身是血的珍諾維斯,繼續朝她猛刺,幾乎把她的脖子和陰道割裂。珍諾維斯再度尖叫求救,幾分鐘後,住家燈光再度亮起,莫里斯再度退卻,珍諾維斯設法爬進所住的公寓大樓裡。街道又陷入死寂,幾分鐘後,莫里斯又回頭找到她,再度逞凶施暴。她大聲呼救,但不久後只能發出微弱呻吟。
這起案件前後超過三十五分鐘,從凌晨三點十五分到三點五十分,歹徒三度施暴,每次珍諾維斯都尖聲呼救,幾分鐘後,附近住戶應該都聽見了,儘管他們開燈查看,甚至目睹事件過程,卻沒有人伸出援手。總共三十八名證人隔著窗戶。眼睜睜看著一名女子身中多刀,飽受凌虐。犯行結束後,終於有人打電話報警,不過受害女子已經身亡,救護車將她載走,當時凌晨四點,那些目睹一切的人又回房繼續睡覺,街上又回復寂靜。
「這些人不會下樓」!
珍諾維斯遇害的那個夜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在驚心動魄的35分鐘裡,目擊者內心如何掙扎取捨,沒有人說得清楚。除了珍諾維斯殘破的屍體、三十八名目擊者的極度驚嚇與社會至今仍然餘盪的譴責之外,歹徒莫里斯受審時說:「這些人不會下樓」。
這三十八名目擊者或許在他往後的人生中,都無法回答那一晚為什麼他們沒有下樓,但是學者的研究提供了解答。當時在紐約大學任教的兩位心理學者達利與拉丹設計了一個仿造珍諾維斯命案的實驗,實驗發現目擊者若超過四個人以上就不會有人主動採取行動,但若認為只有自己在場,沒有其他人知道危險的存在,85%的人會在三分鐘內採取行動(三分鐘內沒有採取行動者,也就不會再動作了)。
心理實驗告訴我們「責任分散」的作用加上對舉止得體的要求,讓人對某些生死攸關的情境視而不見。畢竟如果只有我大驚小怪,也許只是一場虛驚,那有多丟臉阿!
缺我不行!
沒有錯!就是因為多數的目擊者認為:「或許是一場虛驚」、「還有很多人都看到了」、「不缺我一人」,所以可以阻止的沒有被阻止,需要伸出援手的時候又遲疑了!
你以為缺你無所謂,但是事實是:你很重要!
當不幸事件發生,目擊者內心會焦躁、無助甚至懷疑並且不斷的交戰,但是請記得,最後讓這些阻力變成援助的就是行動!
心理學家達利與拉丹曾經提出過助人行為的五個階段,唯有完成最後的[行動]的步驟,你的正義感才真實地幫助了他人!
1. 察覺:你注意到有事情發生,而你可能幫得上忙
2. 理解:你認為有人需要幫忙
3. 責任:你自覺需要幫忙
4. 判斷:你決定要怎麼做
5. 行動:你採取行動
每年實際遭受性侵害的人數約有34300人
其中兒童就有19208人
80%以上的加害者都是熟人
每天有52名兒童被性侵害
每27分鐘可能就有一個孩子遭受性侵
我們知道要幫助受性侵的孩子,需要各方面的參與,才能及時發現並且及時幫助,不過要將性侵害的危害降到最低,除了大聲疾呼「缺你不行」之外,唯有你/妳自發地站出來說「缺我不行」才是成功的關鍵!
你願不願意站出來支持搶救受性侵的孩子?
你願不願意在發現孩子有不尋常的困擾時主動關心?
你願不願意呼籲周遭的人一同關心兒童保護的重要?
假如你願意,請加入我們的串連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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