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歲當選洛杉磯副市長的她說:女人不要在30歲前結婚!



今天一上臉書看到這篇被瘋傳,
覺得很中肯之餘也終於明白到底為什麼自己一直很想結婚了……
 
精進語言能力、留學、打工渡假、找到能發揮自己能力的工作、自助旅行,
甚至到學樂器或舞蹈或追星或cosplay這些各式各樣的東西,
這些可能同年齡層的人還想做的事情,我卻全部都沒有遺憾了啊。
 
雖然這樣講起來可能很跩,但那是因為我從16歲開始就不停逼問自己這輩子到底想要做什麼,
開始覺得自己必須具備兩種語言以上的能力,不停努力而來的成果,
我是一直抱持著
「不要覺得來日方長,
只要有現在死了會遺憾的事情就馬上去做,
敢來擋路的通通去死」

這樣的心態排除萬難渡過我的人生的。
 
所以覺得好像還沒做的事情就是結婚了吧。
 
 
「這些原因都和你要嫁的那個男人毫無關係,而且它們預示的是一個快樂打折、鮮活減半的未來。」
 
我卻不這麼覺得,一直相信另一半應該是個能讓我解脫的人,
能讓我真實自在做自己,能讓我不用再繼續照顧別人,能讓我感受到被重視的人。

所以說為什麼不從現在開始試著做真實的自己,開始照顧、重視自己呢?
 
雖然以前卻時會有那種「雖然他不夠愛我,但除了他沒有其他願意對我好的人了,
所以我離不開他」的感受,不過現在逐漸學著愛自己之後,
反而是發現自己「希望也能被照顧、被保護」的感受更多。
 
只是就如同這段吧,
「如果你不愛自己、不執著於自己的快樂,那麼你自然會一直改變自己來取悅他人。
衡量你在愛自己方面做得好不好的一個方法就是停止奔跑,直到能夠捫心自問:『我真的快樂嗎?』」
 
是的,我看似擁有一切卻非常不快樂,中間還讓我一度深陷憂鬱症過,
而這個癥結點我直到最近才明白--因為我不夠善待自己,總是不去正視自己的情緒,也不夠重視自己,
我獨立,但其實無法在一個人的時候好好和自己相處,也無法令自己快樂。

而我也相信,這不是任何一個男人能輕易改變得了我的,
因為我怎麼看,自己一戀愛都會像個超級病嬌啊orz||||
 
所以現在是和颯醬和小征和十郎醬一起渡過的me time,又稱赤司太太的湯豆腐生活:)


如同俺司要學習與僕司如何相處一般,我也是如此的,一起加油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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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lerie*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