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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JUL nuna博客 http://hi7093.blog.me
轉載請註明呀~是姐姐辛苦拍來的照片><
不是這個姐姐博客出來的圖就是BURNING J的圖 http://900515.com
乾撒哈咪搭~

內容物:
李宗泫、李宗泫和李宗泫orz

 




當一個人跑Burning J,BURNING 2JH,JUL姊姊博客和Jennifer姊姊博客的頻率
近乎上FB,Twitter和撲浪的頻率時,該怎麼辦才好Orz


如果說戀愛時有多麼喜歡一個人,
之後就會有多討厭他的話,
那我是否該在那份負面情緒到來之前停止這種不像話的喜歡呢?



 
 
如果說我之前喜歡允浩哥時是執著,
喜歡曹圭賢時是瘋狂的話(不要懷疑真的有過="=),
那……對這傢伙應該怎麼形容才好呢?


因為你變成了傳說中的少女飯=口=

因為你被別人以為本來就是一天到晚都會尖叫的人,
因為你第一次吼出我要買三公分高跟鞋這種不可思議的蠢話,
因為你把荒廢已久的吉他拿出來毫不間斷地練了兩週,
因為你彈了一大堆本來以為譜很難結果根本不難的英文歌,
因為你第一次發現原來自彈自唱是這麼幸福快樂的事情,



因為你把Youtube上面Bump of Chicken有中譯的歌全聽完,
因為你吃了吉野家沒有A餐的牛丼喝了柳橙汁吃了牛肉麵,
因為你讓釜山成為光州之後去韓國時最想去的地方,
因為你開始學了一堆有的沒有的釜山方言還為了聽方言去看麵包王,
因為你讓我發了總有一天要到釜山吃豬肉湯飯這種奇怪的願望,


因為你讓我和弟妹還有和卡姐的感情變得超好還認識了JUL姐姐,
因為你第一次執著地愛上一把吉他而且第一次記得吉他的型號,
因為你天天跑JUL姐姐博客習慣了天天邊看邊查韓文單字的生活,
因為你讓韓文倦怠期的我重新找回學韓文的熱情,
因為你第一次開始了短暫但開心的日文影片翻譯,



因為你第一次在fb上天天傳同一個人的圖片還連續傳了一個月多,
因為你第一次在博客天天上傳你的照片連寫了一個月的日記,
因為你第一次這麼熱愛一個韓星cp還寫了王道文(雖說是因為仙鶴像允在T_T),
因為你開始練愛情光又因為紅薯搶走你唱的部分而不彈愛情光,
因為你因為如此而每週必看的我結中開始拒看紅薯orz
(然後又因為你和弟弟們出現了拒看一週就失敗)



因為你第一次努力的研究一張根本看不懂在畫什麼的圖,
因為你第一次不斷重複看一場公演的fancam卻不是因為看舞蹈動作,
因為你每次影片時很想好好看其他隻但視線都會莫名鎖定,
因為你第一次追星還追一週全程又夜排機場又夜排簽唱會,
因為你第一次跑去機場不是為了別的只因"我想見李宗泫"這種傻理由,

 


因為你第一次喜歡一個人喜歡到會對室友吼吼"我好喜歡李宗泫喔(滾)~~~",
因為你第一次會因為怕明星交女朋友而想要快點結婚,
因為你第一次不是完整調查認識完明星才去喜歡而是反其道而行,
因為你一向喜歡聰明人的我第一次喜歡上頭腦簡單天真淳樸笑點超低的笨蛋囧
因為你第一次覺得不要努力當聰明人而是傻傻地活著比較幸福快樂。



因為你每天的口頭禪變成了"好可愛~~~~~(滾)"
雖說姜敏赫可能也要付一半的責任,
但總之……


謝謝你身為明星承受了我這般彆扭詭異花癡發瘋起笑的喜歡,
謝謝在除了日本外其他國家被說安靜的你在台灣展現了活躍的一面,
謝謝你雖然什麼都不說但是做了A.ri.ga.tou這首歌給我們,
謝謝你雖然永永遠遠不知道我有多喜歡你,
可是看到了我的版子笑了還主動伸出手握手了,
照著我的期望祝了我生日快樂然後在機場時也拿下墨鏡揮手了^_^



別人都說不要喜歡不愛自己的人,
在情人那方面是肯定的,可是在歌手與飯之間是否定的吧?
不是情人的愛,是家人的愛。
就算我們因為太過瘋狂誤把這份愛當作是情人的愛,
總有一天也會清醒的吧……

就算是明知道不是那樣的愛卻活在自己的世界瘋狂,
那也沒必要因為不是那樣的愛而要自己放棄這種喜歡吧?

就算是普通人也需要別人的愛,何況是那麼辛苦活在鎂光燈前的人呢?
稍微超過一點的愛他們也能理解的,不然就不會有fan service這種東西了吧。


雖然有一天也會是別人的人,
但是舞台上永遠是BOICE的CNBLUE中的吉他手兼副主唱李宗泫吧?

雖然應該不太可能25歲之前結婚,
雖然要放棄這樣的喜歡也不太可能,
那……可不可以請你一直記得我們呢?

名字或面貌都不需要,
只要始終記得舞台下為你們加油的那群人就夠了……

因為那裡面,有我的存在。




HAPPY DEBUT 300 DAYS!!!!

p.s這不是賀文只是我對燃燒的怨念結束後補上的一句Orz
p.p.s從今以後我不會把你們當人只會當漫畫人物的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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